首页> 入院须知
住院条件:

下列情形之一者,谢绝住院:

1、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。
2、拒绝医疗护理的。
3、本院现有条件无法满足患者医疗护理需要的。
4、不适应或不适合集体生活,或可能妨碍其他住院人员的医疗护理或影响其他住院人休息的。

住院流程:
 

1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病历、医保卡等其他相关资料。
2、如实陈述病史、病情。
3、签订住院协议书。
4、缴付住院费用及住院押金。
5、登记住院。


入/出院制度:

1、住院人员生活用具(脸盆、碗筷、口杯、汤匙、毛巾、拖鞋等)由本院统一有偿配置。
2、服从医务人员的医嘱和医疗护理。
3、配合护工服务。
4、不携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品住院,不擅自使用电热器具,不做力不能及的事务,不参加超出自己身体能力的活动,按时作息。
5、请假并经医务 人员同意后方外出,并及时归院。6.亲属或其他人按探视制度探视,不陪护。

1、缴清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。
2、办理出院手续。


风险提示:

1、由于医学上的局限性,有些问题无法做出预估,即使医务人员已采取必要的医疗防范措施,仍有可能发生虚脱、休克、心脑血管意外,猝死、骨折等危险。
2、发生需要护工服务的情形,患者不及时提出,将会延误护工服务或发生摔倒、烫伤等意外事故。

友情提示:

1、不履行住院协议,将会产生“住院协议书”被解除的可能与后果。
2、不遵守住院制度,将会产生损害自己或其他人员的合法利益,并需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与后果。
3、不遵守探视制度将会产生被谢绝探视的可能与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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